1、为委托人提供著作权法律咨询,提出著作权经营、转让、使用方面的法律意见或建议;
2、草拟、审查、修改著作权合同及其他著作权法律文书;
3、代理委托人办理著作权登记,依法取得著作权登记证书;
4、参加涉及著作权事务的谈判,并就著作权问题提出法律意见;
5、通过协商、调解等方式配合委托人开展著作权侵权调查和侵权索赔工作;
6、代理委托人参加著作权诉讼、著作权仲裁、著作权行政处理;
7、通过协商、调解等方式配合委托人解决其他著作权纠纷。
本所律师代理当事人通过诉讼或仲裁方式解决以下各类著作权纠纷:
1、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;
2、网络著作权纠纷;
3、著作权权属纠纷;
4、作品署名权纠纷;
5、著作权侵权纠纷;
6、著作权合同纠纷;
7、与著作权相关的其它权益纠纷。
代理委托人起草、修改、补充或审定与著作权法律事务有关的中、英文法律文书。